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好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办法。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公共卫生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威、白树全
副组长:杨岩岩、白雪
成员:张程波、张有为、王锐文、乌兰图雅、齐志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考核、录取等工作。
二、转出条件
(一)学生入学后,在所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二)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不包含通选课),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的。
(三)转出人数要求:2024级预防医学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6人,2024级康复治疗学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8人。
三、转入条件
(一)转入人数要求:2024级预防医学专业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6人,2024级康复治疗学专业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8人。
(二)学生入学后,应在所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入本学院专业:
1、全日制本科生(不包含卓越班)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不包含通选课),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的;
2、学生休学创业,确有有效的创业活动和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后复学的;
3、学生休学而复学后,原专业无后续班级。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入本学院专业:
1、文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特长、单招、定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录取的;
3、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
4、高招录取时的低批次专业的;
5、留降级、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及休学期间的;
6、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医学类专业学生的体检要求的;
7、国家有相关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四)参军入伍学生退役后转专业依据《内蒙古民族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
学生于原学院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必修课程考试平均学分绩点+面试。
(二)考核内容
1.考核总成绩=原学院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绩点x50%+面试成绩x50%。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面试(总分100分,量化打分)
(1)个人陈述:学生对自身的个人基本情况、学业情况、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对转入专业的理解以及今后的个人发展进行阐述。
(2)现场答辩:考核小组对转专业的学生提问,主要考查学生对转入专业的认知、沟通表达能力与思维反应能力及思想政治等方面。
(3)转专业学生现场抽取面试顺序进行面试,学院根据面试情况,公平、公正确定每位同学的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学生须签字确认。
(三)审核与公示
1.审核小组成员审核转专业学生(不包含卓越班)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时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不包含通选课),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的情况。
2.审核小组成员审核转入学生的面试成绩。
3.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原学院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绩点。
4. 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审核考核总成绩(原学院一年级第一学期必修课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绩点x50%+面试成绩x50%)。
5.确认录取学生后,将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公告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所有考核材料建设专门档案保管、备查。
(二)具体内容由学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学院咨询电话:0475-8310889
咨询地点:医学楼615